关于做好“清明节”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4-03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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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清明节”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

 

呼和民院学字[2019]5

 

各二级学院学工办:

   根据学校《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对清明节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安排如下,请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认真落实。

一、清明节放假时间

2019年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,共3天

二、提高认识,加强管理

节日期间,往往是学生安全事故易发、高发时段,各党团总支书记、辅导员、班主任严格按照开学初的工作部署,牢固树立“以学生为本”的理念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加强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,精心组织,认真落实。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安全责任制度,确保学生安全。

三、积极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,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

   各二级学院假前要安排专人,对本学院的学生工作中存在的安全情隐患进行一次全方位自查。对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和不安定因素要做到早发现、早预防、早处置,消除隐患,确保校园安全。

 四、做好外出、回家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不回家学生的安全管理

   1.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(各班级必须召开安全专题班会),帮助学生掌握外出安全注意事项,增强学生防不法侵害、防交通事故、防极端天气等的安全意识;涉及有关教学、科研的集体外出活动要经主管领导批准,同时对外出、回家学生去向做好详细登记。

   2.督促班主任、辅导员一定要组织召开主题班会,进行安全、文明教育,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。

五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

   1.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好学生公寓值班工作,做好值班记录,严禁脱岗、漏岗和误岗,发现紧急和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。将本系部“清明”值班表于2019年4月3日17:30之前上报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白龙老师和各公寓门卫值班室。

   2.公寓管理中心将安排学生公寓总值班、带班、值班人员进行值班,并对各系部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
 

 

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学生处

2019年4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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